公司簡介 | 聯絡我們 | 就業機會 | English | 牌照號碼 : 350296
最新消息 | 機票 | 酒店 | 旅遊套餐 | 旅行團 | 郵輪 | 旅遊產品 | 旅遊資料 | 顧客意見
搜尋酒店價錢
特惠酒店
酒店資料
細則及條款
  
主頁 > 酒店 > 細則及條款
  細則及條款
  細則及條款  
付款方法
每次訂房後,本公司都會發出一張Memory Hotels付款憑單。顧客入住酒店 時必須出示該付款憑單。 顧客須於訂房確認後繳付所有款項。
更改或取消訂房收費
於付款憑單印發之最後限期前,任何更改或取消已確認之訂房,一律收取港幣五十元正之服務費。
於付款憑單印發之最後限期後,任何更改或取消已確認之訂房,位於亞太區的酒店將收取每所酒店每間房間港幣一百元正(馬爾代夫除外)或位於馬爾代夫、美國、歐洲及中東的酒店將收取每所酒店每間房間港幣二百元正之取消費用,以及酒店收取相等於一晚房租的費用。此項費用根據不同酒店的慣例釐定。請向安達旅運有限公司查詢有關詳情。
部分酒店可能會於聖誕節、新年、農曆新年、復活節及特別節日收取特別取消訂房收費。請向安達旅運有限公司查詢有關詳情。
如客人提前退房,酒店保留收取原本訂房日日數之全費之權利而不作任何退款。
若顧客未有入住酒店或提早退房,所有已繳付的費用概不退還。
若顧客需延長續住,應自行向酒店查詢房租價格。
退款
退款只適用於顧客能出示附有酒店簽署核實和蓋章,以及酒店職員的名字及更改日期之付款憑單。任何退款均取決於酒店之決定。
位於亞太區之酒店,除馬爾代夫外,退款手續費為每間房間港幣一百元正;位於馬爾代夫、美國、歐洲及中東的酒店則為每間房間港幣二百元正。
退房手續必須於退房日起計兩星期內向旅行社申請索回。
所有付款憑單不得轉讓他人。
責任
Memory Hotels只擔當酒店之代理,並不會為酒店之任何行動或錯失而引致的 個人或財產受傷、受損、死亡、遺失、意外或延期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酒店住宿
每間酒店提供之房間略有不同,Memory Hotels不能保證酒店房間之佈置。酒店提供的房間均按酒店入住率而定。
酒店級別之只供參考,不同國家有不同之評級標準,並沒有世界劃一之評級標準。
酒店房間之類別乃由酒店或供應商提供,並不是由Memory Hotels 分類。
3人房或4人房間價格,特別於歐美國家之酒店,並不代表房間有3張床或4張床,只是酒店收取額外人之附加費。加床與否乃在於客人提出要求和酒店供求情況而定。此安排,酒店可能會收取額外之服務費。
其他
所有房租均以港幣計算,並包括酒店服務費及稅項,但不包括城市稅, 政府發展稅, 房間入住稅等稅項,顧客須直接繳付這些稅項予酒店。
除特別註明外,否則此價目表內所有房租價格的有效日期均至2003年3月31日。
價目表內所有房租均為本公司之合約價,相等於酒店公佈房租之折扣價。在酒店推廣期間,酒店會推出比本公司合約價更低之特惠價格,但Memory Hotels 並不保證可以特惠推廣價訂購房間。
於日節日期間,節日晚餐(Gala Dinner)於某些酒店是必須的,此晚餐之收費是額外於酒店租房費用,而且必須於入住酒店之前付款。沒有享用之節日晚餐不可退款。
於展覽會或旺季期間入住酒店,須另繳酒店附加費。
酒店有可能於任何時候進行裝修和翻新工程。Memory Hotels 並不能保證傳遞有關之訊息予客人。對於客人於酒店進行裝修工程期間入住酒店而引致之騷擾,Memory Hotels 並不會承擔有關之責任。
房租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請於訂房時查詢房租價格。
如酒店沒有事先接獲延遲入住通知,預訂之房間只會保留至入住當日當地時間下午四時正。
所有附加之資料,包括地圖只供參考。Memory Hotels 對於這些資料之準確性,批准,刪除並不負上任何責任
不可抗力
Memory Hotels 只擔當酒店之代理,對於罷工,戰爭,暴亂,盜竊,疫病,檢疫,天氣,天災或任何不能控制之事件而引致之後果負上任何責任
訂房辦公時間
訂位及查詢: 星期一至五 0900-1730 ; 星期六 0900-1300 辦公時間後留下之訊息將於第二個工作天回覆。
辦公時間
責任
安達旅運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旅行社根據各個承辦商的責任安排以上之服務,因此本公司及其旅行社只擔當酒店、航空公司、汽車公司或其他服務供應商之代理。本公司所有代用券、交易認購單、收據、合約及機票均按價目表之細則及條款印製。參加旅遊套餐的顧客均同意在這些細則及條款下接受這些酒店、航空公司、汽車公司或承辦商所提供的住宿、交通或其他服務,並接受有關的代用券、交易認購單、收據、合約及機票,並同意不論本公司或其任何母公司、附屬公司或聯營公司均無須為任何因本公司或其任何母公司、附屬公司或聯營公司的疏忽;或由於其他與住宿、交通或其他服務供應商的疏忽;或直接或間接因天災、海難、火災、機器故障、政府或有關部門行為、敵對行動、騷亂、罷工、暴動、盜竊、偷竊、疫症、檢疫、衛生或海關法例而延遲、取消或更改行程;或其他本公司所不能控制之特殊情況而招致的個人、財產或其他損失、受傷或損毀;或由於不正確或不恰當的旅遊文件而引致之損失負上法律責任。本公司及其任何母公司、附屬公司或聯營公司均一概不會為顧客因以上原因而引致之額外支出或法律責任而負責。本公司保留在不抵觸或違反成文法下更改、修改或取消行程內任何安排之權利。上述條款均適用,但有例外,包括在該等國家之現行法律規定這些條款不得實施以及該等國家規定或隱含有關責任及條款的限制。
不可抗力
本公司擁有完全酌情權力,因應不可抗力、敵對行動或其他本公司未能控制的意外而採取合理的決定,包括取消或縮短旅遊行程。本公司一旦通知顧客有關變更,及視乎情況退回旅遊套餐的全費或顧客未有享用的旅遊套餐服務費用後,本公司便無須為以上原因所招致的損失負上法律責任。
   Copyright © 2009 Lotus Tours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    營業時間及地址    |    銀行付款資料    |    私隱條例聲明    |    合作伙伴    |    網頁指南